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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下半年度苏州市建筑市场综合检查暨实名制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21-11-16 10:07:04     作者 :     来源 :

    苏建函建〔2021〕414号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014149869/2021-00860 【发布日期 :2021-11-15 15:08】 【 阅读次数:743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局2021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下半年度全市建筑市场综合检查暨实名制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范围

    全市主体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

    三、检查内容

    建筑市场综合检查的内容将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执行。

    本次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实名制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将重点检查项目实名制登记、项目管理人员考勤、农民工考勤、农民工工资专户开设、银行代发工资以及《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等相关要求的执行落实情况。对照书面台账资料和实名制系统数据,根据《苏州市农民工工资和实名制专项检查评分表》的考核内容现场打分。

    检查过程中,各检查组在建设程序、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须记录于《综合检查隐患问题跟踪清单》(附件1),当地住建部门要根据清单内容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综合检查工作结束后,我们将召开检查工作的总结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前期准备工作

    1.检查专家报送

    需上报的检查组专家如下:

    (1)带队领导1名(对本检查组工作全面负责);

    (2)联络员1名(负责专家名单报送、前期项目申报、检查组行程安排等相关联络事宜);

    (3)建设程序专家2名(负责项目建设程序、实名制工作的检查);

    (4)质量专家2名(负责项目质量工作的检查);

    (5)安全专家2名(负责项目安全工作的检查);

    (6)监理专家2名(负责项目监理工作的检查)。

    其中,我们将从上报的建设程序专家、质量专家、安全专家、监理专家中抽选1名参加检查工作。请各地住建部门于11月17日下班前,将上述综合检查人员名单(附件2)报送至市住建局。

    2.在建项目报送

    本次建筑市场综合检查的项目报送将采用线上报送方式,届时请各地联络员登入“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进行备检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请各地住建部门提前排摸好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期间仍主体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我们将于11月18日至22日期间,给各地联络员开放项目申报权限,届时请各地联络员完成辖区内备检项目的申报工作,我们将从各地上报的备检项目中随机抽选参加综合检查的项目。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落实从严检查

    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检查表内容以及打分尺度标准,落实对项目的检查工作,要认真查阅台账资料,注重发现台账中不符合逻辑的内容,避免“过场式”、“表面式”检查。另外,检查组对发现存在影响主体结构安全或主要使用功能的,以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等规定的项目,应督促属地住建部门严格按照规定采取执法措施。

    2.注意廉洁自律

    为进一步响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请各检查组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奉公守法、廉洁自律,维护和树立检查组的良好形象。我们将开通局机关纪委的举报热线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重视项目申报

    为更加全面地反映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今后若无建筑市场综合检查暨实名制工作检查的项目申报记录的,不得参与市级优质工程(姑苏杯)评选。

    六、联系方式

    市住建局机关纪委:65152960;

    综合咨询:65217125,人员报送邮箱:272483946@qq.com;

    实名制工作咨询:65232903;

    项目申报操作咨询:65352231。

    附件:1.综合检查隐患问题跟踪清单

    2.综合检查专家名单

    3.综合检查项目申报操作流程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