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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实施意见》,12月10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 2021-11-11 15:34:46     作者 :     来源 :

     
    苏建函质〔2021〕412号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014149869/2021-00849 【发布日期 :2021-11-11 12:12】 【 阅读次数:56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印发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建规字﹝2021﹞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住建部门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不断提升我市建筑工程品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附件:省住建厅《关于印发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