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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建筑施工“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21-09-06 10:57:23     作者 :     来源 :

    苏建函质〔2021〕327号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014149869/2021-00699】 【发布日期 :2021-09-02 17:08】 【 阅读次数:506】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建筑施工“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1〕413号)和《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苏质发委办〔2021〕23号)要求,结合我市建筑施工行业实际,经研究,决定以“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为主题,于今年9月开展全市建筑施工“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为目标,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原则,在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成果,深入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以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为核心,进一步落实工程参建各方质量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为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工程质量主题宣讲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各地住建部门要以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工程质量相关政策文件,切实提高工程质量监管能力。鼓励和指导建筑施工、监理企业通过在工地现场悬挂宣传横幅、张贴质量标语和宣传画、设置宣传橱窗、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宣传,推动质量宣传进企业、进工地,大力营造“质量月”宣传氛围,进一步强化全员参与意识。

    (二)开展优质工程观摩学习活动。市住建局将开展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苏州市获奖项目云观摩活动、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地铁车站抗裂防渗观摩会,请各地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观看学习。各地住建部门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优质工程观摩学习活动,充分发挥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企业相互学习交流,开拓眼界视野,不断提升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三)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宣贯活动。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强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认真学习《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和相关实施细则,观看学习省住建厅邀请专家录制的专题讲座视频,并按照有关规定等编制企业手册。对入选“市级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试点项目”加强指导,推动企业结合工艺、工法编制企业手册,通过制作配套手册、录制视频等形式使企业手册内容具体化、形象化。对手册落地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开展编制企业版手册督查检查活动。对实施情况好的项目进行宣传推广,以点带面,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全面落实。

    (四)开展劣质建筑材料专项治理行动。各地住建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地条钢”“瘦身钢筋”“劣质混凝土”“违规海砂”“劣质保温材料”等劣质建筑材料的专项治理。认真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混凝土质量专项抽查工作,对专项抽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五)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交流培训活动。各地住建部门可采取线上宣传、组织参观、座谈交流等方式,推进辖区内检测机构加强技术交流,学习新进经验,补足自身短板。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检测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认真开展人员教育培训活动,定期开展检测人员实际操作训练,不断提高检测人员的自律意识、理论水平和检测能力。市住建局将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经验交流及参观活动、检测人员教育培训活动。

    (六)开展住宅工程渗漏问题治理主题活动。各地住建部门要通过专题研究、试点推进、树立样板等多种形式,开展提升住宅工程渗漏问题综合治理水平的主题活动。省住建厅邀请专家录制了专题讲座视频,请各地住建部门和企业组织相关人员观看学习。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各地住建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质量月”活动作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市决策部署的实践,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认真部署落实,明确活动目标、制定活动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广泛参与。各地住建部门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要让企业在活动中唱主角,广泛动员企业围绕“质量月”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多途径、多手段发动企业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切实推动企业质量文化建设,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

    (三)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各地住建部门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方案,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利用好“质量月”活动平台,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程质量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质量常见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力争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新突破。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地住建部门要指定活动联络员,负责活动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并于9月3日下班前报送人员名单(扫描附件二维码填报);10月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发布的信息、图片、视频等资料汇总后以报告的形式报市住建局。

    相关视频资料请与市住建局质安处联系。联系人:李昂;联系电话65230932;邮箱:szzjzac@163.com。

    附件:“质量月”活动联络员填报二维码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