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物〔2019〕265号
关于转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苏州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姑苏区住建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太仓市城市管理局:
现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苏州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消安委〔2019〕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对照部门职责认真履职,加强对物业管理项目的检查考核,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消除隐患,并根据检查情况认真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登记表》(见《通知》附件1),于每月19日下班前报送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
附件:《关于印发〈苏州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消安委〔2019〕5号).doc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