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吴江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10-02-25 00:00:00 作者 : 来源 :
吴建施〔2010〕4号
关于印发《2010年吴江市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制定了《2010年吴江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0年吴江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O一O年二月三日
主题词:建筑 安全 工作 方案 通知
抄送: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安委会,市安监局,局属各
有关单位、部门。
吴江市建设局党政办公室 2010年2月3日印发
附件:
2010年吴江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精神,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继续深化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通过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努力夯实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逐步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持续稳步好转。
二、总体目标
(一)减少一般性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争各类安全伤亡事故较2009年度有所下降;
(二)不断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和机制,强化监管责任落实。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和监督管理办法,细化标准要求,预防高空坠落、坍塌、机械伤害、气体中毒事故;
(二)强化大型机械设备、高层脚手架、深基坑、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管理,规范施工现场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动态监管程序;
(三)全面开展“五个三”活动,即: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和“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能力建设、监管队伍建设),着力构件安全生产“三张网”(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网、监管网和保障网),提高“三个能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事故处理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实现“三化管理”(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标准化管理和科学化管理)。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建文
副组长:周山南
成 员:马震海、钱丽华、翁洪方、徐云华、朱旭东、张春林、范德明、周跃琴、陈玉根、钱铭荣、徐浩。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筑安全监督站,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联系电话:63485938、63485943、63485947、63485946。
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翁洪方;联系电话:63485938。
五、实施步骤
此次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2月至3月份,市建设局将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等形式对全年的专项整治工作作全面的安排部署。
各企业要建立本企业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实施机构,并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研究制定防高空坠落、防坍塌、防机械伤害的对策和措施。要大力宣传发动,积极采取多种方式,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整改阶段
4月份至9月份,各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根据市建设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广泛开展施工安全文明专项整治活动,分阶段实施专项治理工作,要在以下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要对照整治要求扎实开展自查自改:
1.开展大型机械设备专项整治
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吴江市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规范施工起重机械的产权登记、使用登记和注销登记工作,规范设备产权登记、租赁、备案、拆装、检测、安全使用、日常维修保养等工作环节的安全管理;专业租赁单位、拆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应依法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塔式起重机附墙后的二次检测,加强对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同时针对我市大多数塔机使用年限已到的问题,会同检测部门对使用年限已到的塔机进行实体检测,从源头杜绝质量不合格的塔机等大型机械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社会私人从事设备出租和拆装等不法行为。
2.开展预防坍塌专项整治
深基坑、高支模、超高脚手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严格方案备案制度;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专家论证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强化对实施过程中的动态监控,特别是深基坑工程要及时了解和分析监测信息,对可能出现的险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应急器材和人员。
3.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
要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通过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和工具化水平,开展高处作业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等教育,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4.开展预防气体中毒专项整治
对于涉及到市政污水管道(井)等可能发生有害气体中毒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报市安监站备案登记后方可实施。污水管道(井)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有毒气体检测,经检测井下空气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并经工地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工地现场负责人要在作业人员进入市政污水管道(井)作业前,认真向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毒用具,在作业过程中,要安排专人对作业人员实施作业监护。
5.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月定期对企业安全管理及所属工程项目部进行自查自纠,要突出加强对现场各类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大型机械设备、大型钢结构吊装、施工用电、高空作业、临时设施等关键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和各类安全隐患。
(三)检查执法阶段
5月份至11月份,市建设局将对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将定期组织开展针对高层脚手架、深基坑、大型机械设备、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等的专项检查。专项整治期间,局属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四)总结评估阶段
12月份,市建设局将对全年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推广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果,找出整治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逐步建立长效的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指导。专项整治期间,市安监站要与施工企业建立专项整治联络员制度,及时掌握了解企业专项整治有关情况,要把专项整治工作同全面开展“五个三”活动相结合,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企业要制定好本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紧紧围绕整治工作重点,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贯穿于全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要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全年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要加大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突出加强对预防高空坠落、坍塌、机械伤害、气体中毒等方面的专项教育培训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典型要采取召开现场会的形式大力宣传。
(三)坚持边查边改。专项整治工作从开始阶段就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针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边查边改。对每个环节、每个过程认真把关,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落实,通过检查现场、开展教育、业务指导、召开现场会等方式,督促和引导企业将专项治理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相结合。要通过边查边改,不断强化企业自身安全管理,着力规范企业承发包行为和安全行为。
(四)完善规章制度建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实际,完善重大危险源动态安全管理,通过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监管水平和服务质量,力争安全管理工作更上新台阶。
(五)明确监管重点。要把高层脚手架、深基坑、大型机械设备、高支模、大型吊装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要列为日常监管重点,同时根据工程规模、结构形式等状况,确定监管重点,对安全生产薄弱企业、重点工程项目、薄弱环节实行重点监控。
(六)严格奖优罚劣。要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其立即整改外,还要通过各种方式予以曝光并录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对其市场准入和招标投标做出相应的行政限制,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按照程序逐级上报省建设主管部门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