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 2009-03-24 00:00:00 作者 : 来源 :
吴江市建设局文件
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
今年以来,我省接连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伤亡事故,安全形势较为严峻,特别是3月11日凌晨,沪宁城际铁路四标段工地发生职工宿舍坍塌事故,造成11人死亡,20人受伤。3月13日、3月17日省政府相继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根据市安委会的安排部署,我局决定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特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结构是否安全,彩钢板活动房是否具有产品合格证,双层活动房是否已采取了加固措施,临时设施是否与施工区分开设置,选址是否符合安全性要求,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现场职工宿舍内的用电是否规范,穿过彩钢板活动房的电线是否采用护套管进行隔绝,临时设施内是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临时设施附近的明火作业是否满足安全要求,临时设施搭设完成后,是否会同工程监理项目部对临时设施的安全性进行了自查验收,企业所属在建工地的工人是否存在租用废弃、停用厂房作为居住场所的情况;
(二)现场塔机、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否良好,安全限位装置是否齐全,设备基础及附墙装置是否牢固,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是否到位,设备是否存在带病作业现象;
(三)各类脚手架的连墙件设置是否牢固,架体搭设是否牢固,悬挑式脚手架的悬挑梁设置是否规范合理,爬升式脚手架的各项安全拉接装置及爬升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四)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是否规范,立杆支撑顶部连系杆是否设置到位,主梁底部横杆是否设置了双扣件,支撑体系整体是否稳固。
(五)现场临边、洞口防护是否规范,高空作业防护措施是否齐全,现场实际防护设施是否规范;
(六)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设置齐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企业承发包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与我局专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时间
(一)自查自纠:3月20日-3月25日,各企业要组织人员对所属工程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二)专项检查:3月26日-3月29日开始,我局将组织人员对各企业自查自纠及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施工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立即成立检查领导小组,配合工程项目监理部对所属工地进行拉网式的安全检查,确保检查深入开展。并于3月26日前将此次检查情况(详见附件)上报市安监站。
(二)大力宣传,提高意识。各企业要强化对一线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用工管理,对劳务人员要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宿舍住宿人员(动态)名册制度,要利用现场农民工业余学校,经常性的开展各类安全宣传培训工作,不仅要增强工人生产上的安全意识,而且也要增强日常生活上的安全意识,严防工人租用废弃、停用厂房作为居住场所的情况。
(三)突出重点,消除隐患。此次检查,各企业一定要突出重点,在自查过程中,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关键环节,如本企业不能发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和整改措施,坚决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监督,注重实效。市安监站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要及时组织人员对各企业的自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的同时,要切实将检查与服务指导有机结合,注重检查实效;要通过服务指导,及时解决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帮助指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以切实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附件: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自查表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建筑 安全 检查 通知
抄送:市安委会,市安监局,局属有关单位、部门。
吴江市建设局党政办公室 2009年3月23日印发
附件:
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自查表
工 程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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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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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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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场 代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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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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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经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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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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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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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 主要问题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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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重大施工 安全隐患的 部位、设施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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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施工安全隐患 描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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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取的防范 和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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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整改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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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签字:
2009年 月 日 |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 签字:
2009年 月 日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2009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