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建管局《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及工棚宿舍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09-03-19 00:00:00 作者 : 来源 :
苏建质〔2009〕13号
关于转发省建管局《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及工棚宿舍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各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省建管局《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及工棚宿舍管理的紧急通知》(苏建建〔2009〕75号)转发给你们,为落实省局要求,根据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建设局及其安监机构要充分认识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充分认识当前是进入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多发期,要认真组织和开展建设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和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活动,要立即组织施工企业自查自纠和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各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在建工程的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施工升降机、塔吊等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建立安全隐患台帐档案,必须按“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各施工企业要深刻吸取“3·11”事故教训,加强对现场民工宿舍的管理和外租民工用房的管理,开展对民工宿舍的拉网式安全检查,建立健全住宿安全管理制度。并将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和民工宿舍安全检查情况报项目所在地安监站。
三、各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企业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和民工宿舍安全检查,并将督促情况以月报形式报项目所在地安监站。
四、请各地建设局在3月15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书面报市建设局局质安处。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