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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08-07-08 00:00:00     作者 :     来源 :

    苏建安监〔2008〕10号

    中心城区各施工企业、驻苏办事处、监理公司及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气候正值夏季高温和汛期,又是建筑施工生产的高峰期,是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夏季高温、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建设部《关于做好防范暴雨洪涝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08]63号)要求,确保在高温及汛期条件下一线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预防建筑伤亡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及防台防汛预警部署工作
        各施工企业要在今年隐患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为北京“奥运会”等重大活动顺利举行作出贡献,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及防暑降温及防台防汛工作会议精神,要结合本企业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执行夏季高温和防台防汛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和地质灾害预测等信息,在险情来临之前,及时发布预警通知,提前部署,提早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准备必要财力、物力做好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及防台防汛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
        各施工企业要完善各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施工现场要提供足够的茶水或清凉饮料,配备急救药品,并安排管理人员跟班作业。要合理安排夏季高温期间的工作时间,气温达到35℃以上时,中午11点至下午3点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气温达到38℃及以上时,必须停止室外作业。要科学安排施工进度,不得连续加班,禁止擅自深夜加班施工,噪声扰民。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要求,改善劳动条件,职工宿舍要做到清凉、通风,保证施工人员有良好的休息环境,加强淋浴室的使用与管理,要确保喷头的数量和开放时间,让每一名工人都能及时洗上澡。要采购新鲜蔬菜和食品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对生活垃圾和污水要及时清运和排除,防止蚊蝇孳生。做好抗洪、防暴雨、台风等灾害的准备工作,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百日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做好防中暑、防触电、防雷击、防食物中毒、防火灾工作。加强对大型机械设备、深基坑、脚手架、临时活动房、围墙等安全检查,要把预防深基坑垮塌、模板及脚手架坍塌、建筑边坡垮塌、临时设施倒塌作为监控重点,监理单位要加强巡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高温季节及防台防汛安全生产工作。
        三、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各施工企业要针对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要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对本公司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督促项目部及时整改并落实到位。    
        四、加强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安排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对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或重大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我站近期将根据天气情况,组织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和防台防汛工作部署情况专项检查,对违反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严肃查处。
     
                                  
     
                                       苏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
                                        二○○八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