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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08-06-06 00:00:00     作者 :     来源 :

    吴建施〔2008〕25号
    各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
         今年是全国第七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市委宣传部、安监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08年吴江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吴安监〔2008〕18号)精神,结合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具体实际,现就我市建筑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总体部署,全面开展建筑施工百日安全督查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措施,大力倡导建筑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保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发展。
    二、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2008年6月1日至30日;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时间:2008年6月8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各项活动的具体开展,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特成立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朱建文
       副组长:陆鹤鸣、梅雪荣
       组  员:卢勤凤、马震海、翁洪方、陈玉根、徐浩、钱铭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筑安全监督站,联系电话:63485938。
    五、活动安排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
        5月底,我局将通过下发文件、召开动员大会等形式对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活动计划,及时召开本企业“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将此次活动内容和计划传达到每个施工项目部,切实组织好 “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各项活动。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品发放和宣传活动
        6月初,我局将进行送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工地活动,向各建筑施工企业发放安全生产宣教挂图、建筑员工安全知识手册等宣传材料。同时,我局将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广泛的宣传,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通过建筑施工安全预警短信群发平台发送安全提示、安全警示等安全宣传短信,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各建筑施工企业在活动期间要在公司本部和所属在建工程悬挂安全宣传横幅,张贴安全宣传标语,出好主题突出、感染力强的安全宣传板报,各企业至少要出2期黑板报,建筑物立面悬挂大型安全宣传标语条幅,其中企业本部横幅不少于1条,规模较大的及沿街的在建项目不少于2条,一般项目不少于1条。 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向报社、电台投稿,报道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
         (三)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8日,参加市监局举办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户外开辟咨询台,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和图片展览,发放安全宣传资料,宣传安全常识,接受群众安全生产咨询。
        (四)开展宣传板报联展竞赛活动
    6月中旬,为了营造建筑施工安全文化氛围,我局将组织开展宣传板报联展竞赛活动,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积极踊跃参加,精心制作黑板报内容,板报尺寸大小不小于1.5M×1.5M,以图文并茂的方式突现此次“安全生产月”主题,6月15日前,各建筑施工企业务必把制作好的板报图片或电子文挡送至市安监站,我局将对各企业上报的板报进行评比,评选出优秀的板报在部分施工现场进行巡展。
       (五)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
       6月中旬至月底,我局将分批组织全市施工企业A、B、C三类人员、工程监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对施工现场农民工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市安监站将统一提供一套VCD安全知识学习教育片,各企业务必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以施工项目部和班组为单位组织施工现场农民工收看安全知识学习教育片,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6月10日前,各施工企业务必把本企业组织农民工观看安全知识学习教育片的时间安排报送至市安监站,市安监站将组织人员对各企业开展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检查活动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分为2个阶段实施,6月1日~20日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按照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吴建施〔2008〕24号)的要求,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通过自查自纠,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状况,消除安全隐患,各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在6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报市安监站。
        6月25日~30日,我局将在各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开展高层脚手架、大型机械设备、夏季施工防汛防台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
        (七)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7月初,我局将对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总结,总结推广活动经验,树立典型,对活动组织有力、隐患排查工作措施到位的企业、个人和项目部进行奖励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施工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摆在更重要的位置上,针对本企业的特点和实际,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要结合本企业建筑施工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把活动落实到每个项目部、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务求实效, 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并于6月9日前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表(附件1),6月25日前将 “安全生产月”情况汇总表(附件2)上报市安监站。
    市安监站要进一步加大对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指导各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利时机,结合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
       (二)积极宣传,大力发动
         各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全国活动主题,形式多样地开展具有针对性、知识性、趣味性的安全宣传活动,采取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张贴宣传挂图、标语口号,布置安全宣传栏、板报,设置安全警示牌等宣传形式,在施工现场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市安监站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市建设局门户网站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理念,积极营造“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舆论氛围,发动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宣传贯彻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建筑安全知识贯穿于“安全生产月”活动始终。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各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这一有利时机,把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同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结合起来。一是要在上阶段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
    查治理工作,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彻底清除安全隐患,严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按照我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吴建施〔2008〕23号)的要求,全面落实督查要求。三是要针对夏季随时可能出现的台风、暴雨和高温天气,及时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确保夏季施工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四)重点督查,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市安监站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以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督查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不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和施工项目部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附件: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表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月”情况汇总表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建筑 安全生产月 通知
    抄送:苏州市建设局,市安委会、市安监局。
    吴江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8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