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 : 2022-04-19 09:38:40 作者 : 来源 :
吴建安办发〔2022〕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工程建设参建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各类建筑工程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决堵塞建筑工程疫情防控漏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建筑工地封闭管控。全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要全面实施封闭管理,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其它出入口应采取有效封闭措施。工地内生活区居住人员“非必要不外出”,工地外生活区要严格落实封闭管理,只保留一个出入口。针对住宿区或暂住地在工地之外的人员,各工地要加强施工现场、生活区“两点一线”的管控,督促务工人员减少非必要流动。
二、强化建筑工地人员管控。要对外来进场人员(含运输车辆司乘人员)严格落实“四查一测”(查苏康码、行程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凭证和口罩佩戴情况,查测体温),并做好实名登记;无相关核酸检测证明或健康码、行程码异常的,一律不得进入工地。
三、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要严格按照属地区域核酸检测要求,常态化每3天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确保所有人员每轮检测应检尽检,不漏一人。每轮核酸检测完成后,将对建筑工地从业人员检测情况进行数据比对,对未检人员进行分类核对检查,对于确属漏检人员的,相关工地务必于24小时内组织完成补检。
四、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办证房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的疫情防控监管;各区镇、街道对辖区内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及其他工程落实闭环监管。各行业主部门以及各区镇、街道都要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在建工地的疫情防控督查,对各参建单位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在建工地封闭管理和进出口登记管控、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等方面随机抽查,对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以及人员管控不到位的,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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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吴江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