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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全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18-09-11 15:00:47     作者 :     来源 :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全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苏建函质〔2018〕215号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消安委《关于印发<全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消委﹝2018﹞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我市建筑施工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国内其他城市火灾事故教训,按照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消防安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持续保持对整治施工现场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二、深入排查隐患。各地住建部门及其安监机构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保安全攻坚行动”、夏季高温期间安全大检查等工作,务必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作为安全检查重点,通过日常检查、定期巡查等对辖区内施工项目做到全覆盖检查,督促参建项目有关责任单位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地住建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汇总消防安全检查期间的工作情况。请各地在每月报送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月度统计表”中对辖区内施工项目消防安全检查情况进行专题报告;于10月19日前将专项检查行动开展情况总结的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市住建局质安处。
    联系人:盛中国;联系电话:65211507。
     
    附件: 关于印发《全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