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违规海砂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18-09-10 08:46:55 作者 : 来源 :
信息名称: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违规海砂检测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014000052/2018-00212 |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文件编号: | 苏建质〔2018〕480号 |
生成日期: | 2018-09-04 | ||
内容概述: | 关于加强违规海砂检测工作的通知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违规海砂检测工作的通知
苏建质〔2018〕480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
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海沙专项行动的通知》(建质电〔2018〕22号)要求,严格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用砂管理,杜绝使用违规海砂行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现就加强违规海砂检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违规海砂检测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测质量责任,强化检测工作监管。要将建筑用砂氯离子含量列为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将防止使用违规海砂作为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的重点工作。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建筑用砂检测技术练兵,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本地区建筑用砂氯离子含量检测能力。
二、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检测机构质量行为监管,落实各方主体的检测质量责任。要加大建筑用砂监督抽检力度,重点加强氯离子含量的抽检,坚决防止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使用违规海砂的行为。
三、各检测机构要充分认识将违规海砂用作建筑用砂可能导致的严重危害,严格内部管理,强化质量责任。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快配备相关仪器设备开展建筑用砂氯离子含量检测工作。配备专人负责建筑用砂检测委托、氯离子含量检测和不合格数据上报工作。建筑用砂氯离子含量检测数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检测机构要立即向负责该工程项目监督的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四、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制定本地区加强违规海砂检测工作专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措施、时序安排和组织保障等有关内容。专项方案于2018年9月20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联系人:李默;联系电话:025-51868717。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