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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17-09-12 00:00:00     作者 :     来源 :

    苏建函质〔2017〕272号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8日
    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省质量强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省质量强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苏建函质〔2017〕75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住建部门及其工程质监机构结合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苏质办发〔2017〕2号)部署安排,根据各地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民安置房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等政府实事项目的专项检查,深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材料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瘦身钢筋”、“地条钢”、“问题电缆”和不合规的砖瓦产品进入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请各地住建部门、市质量安全监督站于2017年9月25日前,将“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报市住建局质安处。
    联系人:吴庆;联系电话:65230932;电子邮箱:19270482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