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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14-08-04 00:00:00     作者 :     来源 :


    苏建函质〔2014〕106号
     
    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当前已进入夏季高温季节,正值建筑施工高峰期,高温、雷电、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极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为有效防范夏季高温季节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为青奥会圆满召开创造良好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住建部门及其安监机构要高度重视做好夏季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筹划工作,及时研究部署,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组织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自查自纠工作,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各地住建部门及其安监机构要结合我局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含轨道交通)、建筑扬尘、直管公房和城市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苏住建质〔2014〕18号),重点对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施工临时用电、民工宿舍等进行检查,特别是加强对企业和项目部落实夏季高温期间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的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
    三、严格落实管理措施
       在建工程参建单位要加强夏季高温季节施工安全管理,重点防中暑、防食物中毒和防触电事故,要严格落实各项高温季节安全管理规定和工作措施,各施工单位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不得连续加班,禁止擅自深夜加班施工。工地现场应提供足够的茶水或清凉饮料和急救药品,加强工地食堂的卫生管理,加强民工宿舍的管理,工地生活临时设施要保证安全、通风、降温、卫生,要保证施工作业人员有良好的休息。合理安排施工工作,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增加中午休息时间。当气温达到35℃以上时,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当气温达到38℃及以上时,必须停止室外作业。强降雨、强对流灾害性天气来临之前,都要认真组织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来不及整改而又涉及到人员安全的,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确保人员安全。灾害性天气过后,施工企业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现场所有设备、设施进行复查,确认无隐患后,才能恢复使用、继续施工。
    四、加强值班值守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落实领导带班制,公布值班电话,遇有突发事件应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上报。市住建局值班电话: 65211507。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