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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23-06-01 14:25:59     作者 :     来源 :

    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字体: 大 中 小】
    各区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建设单位:
          根据江苏省住建厅、苏州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宣贯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坚持“小切口、抓关键”,提高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着力提高行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安排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讲 1.深化理论武装。全区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紧紧围绕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专题宣讲活动,鼓励邀请有关专家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课堂培训。各企业及在建工程要通过“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晨会)”“班组会”“以案说法”等形式,交流学习体会,开展警示教育,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
    2.深学法规规范。各企业及在建工程要全面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23年7月1日起实施)、2023年修订的《江苏省消防条例》《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学习《消防设施通用规范》(2023年3月1起实施)、《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2023年6月1日起实施)、《建筑防火通用规范》(2023年6月1日起实施)、危大工程方案编制指南等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安全生产月”期间各企业及在建工程可通过“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安管系统”)下载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学习材料。
    3.营造活动氛围。各企业及在建工程要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积极营造浓厚宣传声势和氛围。“安全生产月”期间,区住建局将定制一批安全宣传用品,结合安全生产座谈和送安全知识进协会、进企业、进工地等相关活动,一并派发至各企业及在建工程。
    (二)深入开展承诺践诺和应急演练
    1.参加群众性活动。各企业及在建工程要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及一线作业人员观看全国“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积极参与全国“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和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活动,扩大应急科普人群覆盖面。
    2.践行“五带头”。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以“五带头”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带头组织研究本企业承建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开展施工消防和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检查、带头组织对工程项目承发包情况及分包单位履职情况的专项检查、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切实提高企业风险隐患自查整改的质量。
    3.加强应急训练。各在建工程要针对坍塌、高处坠落、火灾、触电、机械伤害、中毒等常见事故类型,结合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风险,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及时开展演练总结和讲评,检验预案可行性、应急准备的充分性、应急响应的及时性和协同性,开展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普及防灾减灾知识,熟知安全逃生路线及出口,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水平。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1.加强企业自查自纠。根据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各施工企业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工作机制,制定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按照“逐项目、逐设备、逐危大”标准,每月带队对所辖项目开展“全覆盖”真查真该,熟练掌握《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全面摸清所辖项目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每月动态更新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工伤事故和重大险情“三清单”台账。5月底开始,各在建工程要提前做好深基坑、脚手架、临时用房、临时用电等重点部位的防汛排查及加固工作,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安全度汛。
     2.重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全区房屋市政工程“生命至上 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要求,从消除施工现场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等方面,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及实战演练。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施工现场除工序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的动火行为外,严禁产生包括吸烟在内的所有明火。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动火作业)警示教育片》,开展1次全员警示教育活动,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及特种作业岗位人员进行1次全面排查,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卡和安全操作卡(或告知书)。
    3.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各企业及在建工程要运用“市安管系统”加强项目安全管理,落实落细班前安全“晨会”“安全日志”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四)深入开展“四大活动”
    1.开展安全生产“云观摩”活动。各施工企业要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运用“云观摩”工地交流方式集中线上展示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新技术应用、危大工程管控和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精益建造、装配式建造等内容,鼓励施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和技术推广,提升自主创新和本质安全水平,积极申报优秀“云观摩”项目,区住建局将于6月15日前向苏州市住建局推荐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优秀“云观摩”项目(申请表及申报条件见附件3)。 2.参加安全生产专家宣讲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企业及在建工程要通过扫描二维码或打开网址链接(见附件1)方式报名在线观看公益讲座,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风险管控”等内容。有条件的企业可参加省住建厅等单位举办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公益巡讲”活动(课程、授课人等信息详见附件1)。
    3.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各施工企业要积极参加“2023年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2023年江苏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竞赛”活动,以赛促训,推动能力提升,强化实战技能。
    4.收看“安全生产大讲堂”栏目。活动期间,住建部门将组织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利用“市安管系统”和省住建厅“建安码线上安全教育平台(登录方式详见附件2)”,收看“安全生产大讲堂”专题授课栏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施工企业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周密部署,广泛宣传,根据区住建局活动安排和内容,制定企业层面的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科学组织实施,保障经费投入,积极引导广大从业人员广泛参与,精心组织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28日前报送活动统计表(附件4)及活动总结。联系人:吴仲云,联系电话:63480479。
    (二)强化宣传氛围。各施工企业要围绕主题,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报道,营造关注安全、推动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切实将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意识、企业安全文化在广大从业人员中落地生根。
    (三)提高活动实效。要切实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专项治理巩固提升、夏季百日攻坚、防暑防汛防台工作相结合,加强统筹推进,督促指导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执法检查,严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建筑业企业(尤其是大型工程项目)要梳理收集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创新管理、前沿技术、典型案例、亮点做法和特色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过程中随时报送,区住建局将择优上报,并在各类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推荐或选取相关项目进行观摩示范。
    附件:1.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公益讲座课程表及线上报名方式       
              2.“建安码线上学习平台”集中学习登录方式        
              3.“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云观摩”工地申请表       
             4.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