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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2年度苏州市吴江区标准化监理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22-04-27 16:49:18     作者 :     来源 :

    • 2022-04-27 13:32
    • 来源:  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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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推动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政策文件在工程一线落地实施生效,发挥工程监理对工程建设的保障作用,营造有利于监理企业履职、改革、发展的市场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苏州市吴江区标准化监理项目”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已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并在系统备案,其中,2020年3月1日以后新开工项目,需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基本信息录入“苏州市建筑从业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2.住宅和公共建筑项目:单体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或群体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且监理费40万元以上的;工业建筑项目:单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且监理费2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造价在1200万元以上且监理费24万以上的。

    3.工程项目有较大影响力、技术难度较大且有代表性或采用装配式等新技术的,可申请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二、申报及评审流程

    1.企业创建“苏州市吴江区标准化监理项目”,应当在目标工程开工一个月内,登录(房建类)区建筑业协会网站(http://www.wjjzyxh.com)并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或者关注“吴江建协”公众号,进行创优计划申报;登录(市政类)区市政公用事业协会网站(http://www.wjszxh.com/)并进入“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创优计划申报。受理名单每年5月和10月公示一次。每家企业申报的“苏州市吴江区标准化监理项目”,原则上全年不超过10个。其中,推荐为苏州市级的项目,每家企业全年不超过5个。

    2.区住建局分上下半年组织两次现场项目评审,具体时间一般在5月和10月,评审考核结果经汇总、公示,对获评项目发文表彰,并对考核得分靠前项目推荐为苏州市级项目。

    3.区住建局各职能部门应对申报创建的项目实行重点动态监管。

    三、其他要求

    1.项目评审时的形象进度应满足:起重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吊篮等)、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应全部拆除;其中,市政类的“申报项目”,应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

    2.工程项目发生以下情况,将取消项目创建资格:

    1)不满足申报条件的;

    2)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监理负有责任的)或受到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

    3)项目总监长期不在岗,脱岗时间超过项目工期30%的;

    4)项目资料弄虚作假的。

    在标准化监理项目创建和评审中,如遇到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区住建局工程监管科和城市建设科联系。联系电话:63179000、63485781。

     

         附件:苏州市吴江区示范监理项目申报表

     

    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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