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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专项检查采用不定期方式重点检查住建部门通报批评工程、新进区监理企业承接工程、主体施工阶段工程

    发布日期 : 2021-06-30 10:33:07     作者 :     来源 :

    关于开展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28 14:30    来源: 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吴住建施〔202144

    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市场秩序,提高工程监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各级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区范围内承接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监理企业。其中,受到住建部门通报批评工程、新进区监理企业承接工程、主体施工阶段工程将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检查内容

    202031日以前开工的监理项目,以《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检查表(一)》要求进行检查;

    202031日及以后开工的监理项目,以《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检查表(一)》和《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检查表(二)》要求进行检查,评分结果以80%20%的比例计入总分。

    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每次检查将明确重点检查内容。

    三、检查时间

    采取不定期检查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监理企业要对照检查用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工作。

    (二)区住建局将组织有关专家,成立检查小组,开展不定期检查工作。检查小组按要求开展检查,及时整理汇总,形成包括检查总体情况、存在问题的相关材料和检查情况汇总表等。各监理企业要积极配合检查,准备好各项检查材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

    (三)对检查中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和其它不良行为等,区住建局将按相关规定录入其行为主体的信用记录,直至清出本区建筑市场。

    联系方式:区住建局工程监管科,63485939;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科,63485953

    附件:1.《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检查表(一)》

          2.《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检查表(二)》

    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62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