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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下半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启用

    发布日期 : 2020-01-02 13:28:33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日期 :2019-12-31 16:33】 【索引号:EA220-D0102-2019-0196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阅读次数:1141

    苏住建建〔201951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并启用2019年下半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的通知》(苏住建建〔201616号),经统计、汇总形成2019年下半年度苏州市建筑业(房建、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并于20191225日至1229日对“2019年下半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初步结果”进行核查确认,期间受理了有关企业的申诉并进行了审核,有关管理部门对企业的不良行为进行了录入和核查。现将2019年下半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信用分)予以公布。

    信用评价结果(信用分)是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重要数据,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苏建建管〔201682号)的规定,将信用分用于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投标“三合一”评标。各地不得对信用评价结果的使用原则作调整。

    企业可登录“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在“信用评价申报”模块“审核通过”中查看本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详情。

    202011日起,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评标统一使用2019年下半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信用分)。2019年上半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同步废止。

     

    附件:2019年下半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汇总表.xls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123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