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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住建局关于贯彻全省安全生产现场分析教育会精神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19-01-14 15:36:58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日期 :2019-01-10 11:22】 【索引号:EA220-D0102-2019-0001】 【来源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阅读次数:452】

    苏住建质〔2019〕2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全省安全生产现场分析教育会精神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2019年1月2日晚上20时30分左右,由常州市中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江苏兴盛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淮安市生态文旅区吾悦广场工程工地,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2名工人死亡,1名工人受伤。1月7日,省住建厅在淮安市生态文旅区吾悦广场项目部召开事故现场分析教育会。为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参建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压力传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要求。要把安全生产责任从企业负责人向安全管理人员,重点是项目经理、班组长和作业人员延伸和传导,切实压实安全责任,形成人人抓安全、人人担责任的良好局面,从根本上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新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危大工程清单制度,强化危大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责任,完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查制度,明确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等方面工作,加大对危大工程专项抽查的频次,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确保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到位。
    三、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各地住建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检查十次不如执法一次”的理念,筑牢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高压线”。突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现场消防、临边洞口防护的督查,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项目经理到岗到位履职、重大危险源管控等情况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从严从重实施行政处罚,并将行政处罚信息同步录入企业和责任人员不良行为信用档案。
    四、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严格落实春节、“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值班、领导带班、信息报送等制度,明确专人值班,保证24小时值班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企业及施工项目部要第一时间上报当地住建部门,情况紧急、重大的可直接上报市住建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值班电话(传真):65211507。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