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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垃圾分类进行到底!

    发布日期 : 2019-01-11 11:16:07     作者 :     来源 :

    将垃圾分类进行到底!市住建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杜绝混收混运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提高政府在人民群众的公信力,解决混收混运的突出问题,夯实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形成苏州特色的垃圾分类体系,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杜绝混收混运的实施意见》。市住建局予以转发。

    制定《意见》的主要目标是为了扎实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完善源头分类管理,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加快配套车辆、人员的配备,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闭环体系。

    《意见》要求,至201812月底,根据垃圾类别不同,各地对分类收运现状进行评估,查漏补缺,提出配套建设的内容和时限,落实相关的经费和措施;至20196月,各地要健全分类收运的日常管理制度和监督考核机制,杜绝生活垃圾分类混收混运现象。

    各地需围绕生活垃圾分类“类别不同”建立“四不同”,即“不同人员”、“不同车辆”“不同要求”和“不同去向”:

    (一)建立专业分类收运队伍,采取“不同人员”

    各地要单独建立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收运队伍,严格与其他垃圾收运队伍的区别。采用市场化或环卫部门收运的模式,在所辖区内确定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收运队伍,负责区域的分类收集运输。不同类别的分类收运人员应配备不同的工作服和清晰标识服饰。

    (二)配备专业分类收运设备,采取“不同车辆”

    负责垃圾分类收运的单位必须配备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及易腐垃圾收运等不同的车辆。收运车辆数量应满足各地分类垃圾的收集运输需求,其标识及颜色应与我市分类要求相符合。

    分类收运车辆应逐步配置车载视频和GPS设备,市市容市政管理局要开发推进垃圾分类收运监控平台,逐步将各区收运车辆数据接入平台,实时监控收运车辆的行驶轨迹及操作流程。

    根据所辖区的垃圾分类收运线路,合理设置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中转存储点(暂存点),在满足各类安全标准(包括消防、通风等)的基础上,具备二次分拣、分类、储存、中转等功能,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标识。物业企业自行收集生活垃圾的小区及单位,必须在服务范围内设置专门的有害垃圾及可回收物存储点(暂存点)。

    (三)加强日常运行管控,采取“不同要求”

    1.有害垃圾收运要求。各地通过采购确定专业收运队伍(环保部门许可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或环卫部门源头收运,采用专用车辆进行分类收运,采取预约或定期收运方式进行,收运频次每月2次。参照吴江区等地做法,在每个楼道内安装有害垃圾收集布袋,并标识收集的时间、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2.可回收物收运要求。各地要明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布局回收网点,落实可回收专用车辆,采取定点、定时和公布价格上门回收或预约方式,发挥物业公司或社区(开放小区)的源头收集管理的作用,按照物业(社区)至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收集、至分拣中心步骤实施。通过发展互联网+可回收物线上体系和完善线下实体回收体系的建设,逐步减少可回收物专用桶,收运频次小区每周不少于2次,单位每周不少于1次。

    3.易腐垃圾收运要求。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农贸市场产生的易腐垃圾,采用第三方或环卫部门配备专业车辆收运处置。易腐垃圾收集做到日产日清。

    4.其他垃圾。其他生活垃圾按照原有收运模式查漏补缺,完善收运体系。

    (四)提升分类垃圾处置管理,明确“不同去向”

    按生活垃圾类别不同明确去向,确保源头有分类、终端可追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明确回收利用途径或处置企业,并签订供需双方处置或利用的合同;建立必要的分类收运台帐,根据实际情况记录包括来源、处理量、产出等在内的信息,接受监督检查。

    除此之外,各地还需采取以下三方面的措施:

    (一)建立追责制度

    各地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后收运存在的问题,抓住混收混运的关键环节,围绕“类别不同”落实“四不同”,强化分类体系的建设,提高垃圾分类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对分类收运环节的监管,对媒体曝光、市民投诉等问题,一经查实要追究收运企业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和追究责任。

    (二)建立专项监督机制

    各级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对在监督中发现或公众举报投诉属实的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和收运单位,要及时下达“生活垃圾分类混收整改通知单”(附件2),整改不到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要强化环卫部门加强源头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的管控,落实源头检查督促的职能,倒逼小区或单位源头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对屡教屡犯小区或单位,彻底整改落实后,可组织收运。

    (三)建立宣传引导保障措施

    通过分类收运队伍的运行、收运路线的公布,切实让市民群众感受到分类收运工作的真实感,同时通过媒体发布、线上线下活动等知识普及,与市民之间建立起良性的互动监督,以提升市民的投放准确率;大力推进“互联网+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分类垃圾的定时定点回收,减少垃圾的错误投放率。拓展公众监督途径,将垃圾分类混合收运纳入数字城管监督平台,建立混合收运举报投诉机制,利用公共媒体平台进行曝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