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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吴江区“垂虹杯”建筑工程质量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17-02-06 00:00:00     作者 :     来源 :

    各会员单位:
         为提高全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鼓励广大施工企业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意识,争创优质工程,根据《苏州市吴江区“垂虹杯”建筑工程质量奖评审办法(吴住建施[2016]55号)规定,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我会组织申报2017年吴江区“垂虹杯”建筑工程质量奖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范围及内容。
       申报范围:(1)居住建筑: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群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别墅群10幢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2)公共建筑: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3)工业建筑: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4)个别工程建设规模虽达不到上述要求,但有突出影响或者纪念意义、建筑风格独特、设计新颖、技术先进的,也可以申报。
        其他内容:按照《苏州市吴江区“垂虹杯”建筑工程质量奖评审办法》(吴住建施[2016]55号)文规定执行。
       申报项目应是2016年2月1日至2017 年1月31日内通过竣工验收备案。
       二、申报时间。
       2017年2月6日--2017年2月16日。
       三、申报工作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
       申报2017年苏州市吴江区“垂虹杯”建筑工程质量奖应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随同申报的专业分包单位应单独填报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在申报表右上角标明参建。
       申报表需随同下列证明文件,一并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垂虹杯”奖:
        1.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
        2.已办结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1份);
        3.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供货合同(复印件1份);
        4.随同申报创优计划的专业分包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复印件1份);
        5.竣工工程概貌照片(立面)至少一张,永久性责任铭牌照片(全景)一张。
        四、申报工程的程序及要求。
        1、申报2017年吴江区“垂虹杯”建筑工程质量奖,应将申报项目资料报区建筑业协会,由协会秘书处汇总,经吴江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推荐后,进入评审程序。
        2、申报项目应当已经提交过“垂虹杯”创优计划书面资料,并已在区建筑业协会网站“网上申报”栏上报了创优计划信息。
        五、联系方式:
      联系 人:朱建凤   顾凯娜
      联系电话: 63486685   15995537421
    附件:《苏州市吴江区“垂虹杯”建筑工程质量奖评审办法》(吴住建施[2016]55号) text.asp?newsid=963&id=&twoid=&oneid=155&zid=30
    苏州市吴江区建筑业协会
              二○一七年二月四日
    抄报: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