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09-11-25 00:00:00 作者 : 来源 :
各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规范工程招投标各方主体的行为,有效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现象,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省建设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苏建招[2009]140号)和苏州市建设局、监察局《关于贯彻省建设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的意见》(苏建设规[2009]1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招标项目的所有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必须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若招标人对已经在招标公告中明确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作出调整,则必须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投标人应当将本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报市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备案。投标保证金的交、退都必须通过基本存款帐户,凡不是从其基本帐户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认可。
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认真核对相关原件。发现虚假资料等异常情况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不得擅自处理。
四、招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10天前,将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标底及投标控制价及吴江市建设工程类别、工期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备案表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招标人应当将备案后的招标控制价文件发给投标人。
五、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续岗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条件不得低于原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条件。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变更后,所承担工程获得的业绩只计企业业绩,不计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六、工程施工招标时,应科学合理设定建设工期,招标人不得随意盲目压缩建设工期。招标人需提前建设工期的,应当参照执行市定额站发布的指导意见,标底编制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将赶工措施费计入标底价。
七、对投资估算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施工招标,招标人可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预审。
八、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办法中涉及业绩奖项、不良行为认定按下列规定执行:“优质工程”考核,以获得吴江市市优、苏州市市优、江苏省省优、鲁班奖(含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评审的“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工程为准;“文明工地”考核,以获得吴江市市级、苏州市市级、江苏省省级、国家级“文明工地”的工程为准。对“不良行为”的考核,以吴江市、苏州市、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公布的意见为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可以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废标,并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作为不良行为记入该投标人信用档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8.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9.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十、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无故放弃投标的,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一、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远程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不少于7人的单数,其中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最多只能委派1名代表参与评标,且必须取得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评标委员会中的评标专家必须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资深专家库中抽取,且在工程所在地的资深专家分库中最多只能抽取1名。
十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中标单位项目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信息在中标通知书中明确,并根据中标通知书上的信息办理施工许可等有关手续。
吴江市建设局
吴江市监察局
二00九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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