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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08年下半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08-09-19 00:00:00     作者 :     来源 :

    苏建质〔2008〕46
    各市、区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局全年工作计划安排,结合“奥运维稳”及“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决定组织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综合检查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成员由纪检监察室、工会、建筑业处、城建处、质安处、质监站、安监站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下设3个检查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第一检查小组:孙国明、斯平、朱邦民、张劲、马秋林、杜立忠、2名实体检测人员。
        检查地区:吴江市、吴中区、苏州高新区。
        第二检查小组:张俭、王晋、徐秋林、周菊林、张铸健、2名实体检测人员。
        检查地区:张家港、常熟、相城区。
        第三检查小组:戚增荣、黄理军、冷丰年、袁卫星、叶铁民、周羿、2名实体检测人员。
        检查地区:太仓、昆山、苏州工业园区。
        局综合检查组组长随机参加各组的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
        1.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含分包单位)的资质;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等;
        2.施工许可证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3.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
        5.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理工作的月度报告情况。
        (二)工程质量方面:
        1.工程质量管理资料(包括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的有关资料);
        2.对上级文件要求的落实情况;
        3.工程实物的观感质量;
        4.工程实体质量抽测情况等。
        (三)施工安全方面:
        1.施工安全资料(包括施工、监理、建设等各方的有关资料);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及安全技术交底等资料;贯彻上级文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资料;施工企业自查自纠和安全检查的记录;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经费投入的凭证、记录等资料;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使用的凭证、记录等资料;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执行情况;
        2.工程实体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情况;
        3.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和特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拆验收、检测、使用和监管情况;
        5.临建设施的搭设、验收及消防措施落实情况。
        (四)各地建设局及质监、安监机构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包括组织本地区执法检查的情况,对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责任追究、行政处罚的情况,对质量投诉的处理情况,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与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联网上传情况,对上级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等。
        三、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时间为9月23日~9月25日,每天检查一个地区。每个地区随机抽查6个工程项目,其中申报的苏州市级文明工地2个,苏州市级优质结构的计划目标工程2个,市政工程1个。检查组到达的具体时间,由各检查小组安排,另行电告。
        苏州中心城区检查另行安排。
        四、检查要求
        1. 认真做好迎检工作。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依照本通知的要求,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有组织、有计划地抓紧进行自查自纠;大检查时有关人员应在现场接受检查,回答检查人员的提问,并准备资质、资格、许可及有关管理资料,供检查组人员检查。各地建设局应组织对在建工程参建各方的市场行为和质量、安全行为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交检查组带回。
        2.各检查小组检查时要认真执行现行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要求,依法行使检查权。
        3.各检查小组内部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认真做好记录。检查结束后,各检查小组要按照检查的“主要内容”及时整理汇总检查资料,检查和处理情况将进行公布。
        4.检查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