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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吴江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六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24-04-15 09:39:30     作者 :     来源 :

    • 2024-04-12 09:32 •
    来源: 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管委会,东太湖度假区管理办(太湖新城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吴江区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六化”工作方案》,吴江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吴江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六化”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吴江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六化”工作实施方案    
      苏州市吴江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吴江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六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六个不发生”要求,围绕安全生产“六化”要求,立足“小切口、抓关键”,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1+7”工作清单,围绕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抓安全防范;坚持以制度为依托,围绕“网格化”“专业化”“数字化”,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坚持以体系为保障,聚焦“全员化”“实体化”“手册化”,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安全监管“网格化”
    1.实施“主监员”制度。在监房屋市政项目全面实行安全监督主监员制度,明确每个在建项目的主监员和对应项目安全员信息,健全主监员工作巡查信息化,落实主监员公示机制。城管、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建立健全报监项目安全主监员负责制,强化行业监管。各区镇、街道参考房屋市政工程“主监员”制度,对辖区内小型(临时)建设工程推行“主督员”负责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区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完成时限:4月底)
    2.完善“网格化”管理。各区镇、街道要进一步优化网格划分和设定,将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巡查纳入属地网格管理,结合综治网格等力量,配置与网格划分相适应的安全网格员队伍,作为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的有力补充。各区镇、街道要制定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安全网格员职责清单、行为规范,实施安全网格员与项目安全员责任绑定,形成属地“网格员”巡查与项目“安全员”驻点的双网格机制。组织开展安全网格员培训,确保掌握施工领域基本安全知识和巡查要点,提高安全网格员发现问题、上报问题、整改复查的履职能力。(责任单位:各区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完成时限:4月底)
    3.提高行业自治水平。各行业要积极发动企业通过建立行业安全联盟或行业协会的方式,共育安全人才、共研安全突出问题、共除安全共性隐患,提高施工行业安全自治水平。(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二)加强安全监管“专业化”
    1.建强专业监管队伍。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区镇、街道要通过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等方式充实安全监督力量,配备必要的监督车辆和设备设施,确保机构设置和人员数量满足本行业、本地区专业监管需要。依法依规制定完善安全监督部门的责任清单,促使监督人员按照监督规定和规程的要求切实履职到位,坚持以服务先行强化事前告知,以执法检查强化整改提效,对问题突出的项目要通过提高检查频次、驻点帮扶等方式,强力推动项目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专题培训、现场实操、普法讲座等方式对全体监督执法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加强对区镇、街道监管人员的轮训和业务指导。鼓励监督执法人员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推动监管执法人员在职教育。(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区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2.发挥安全专家作用。根据苏州市住建局部署,进一步健全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专家库管理机制,按“择优录用”原则加强专家申报推荐和分类管理,为方案论证、检查验收等行业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作用,并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超危工程”等重大危险源的管控能力。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级专家库安全专家开展专业化巡查检查等工作。鼓励各区镇、街道以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强化安全监管力量支撑。(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区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完成时限:6月底)
    3.打造企业骨干队伍。施工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鼓励区内施工企业建设“苏安码”自主培训场所,改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条件。积极选树安全生产“三化”管理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完成时限:4月底)
    4.推动实施安责险。根据省住建厅统一工作部署要求,研究推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推行安责险。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其他工程领域根据各自行业领域内相关规定实施。(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
    (三)加强安全监管“数字化”
    1.搭建数字监管平台。房屋市政工程领域依托“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按照“部门-企业-项目”三级管理原则,建立个性化、高效化、数字化的安全监管平台,推动落实电气焊作业数字化监管应用,发挥平台在线学习功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强化安全监管数据分析和治理能力。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其他工程领域充分运用各自监管平台,开展施工安全数字化监管。根据苏州市部署建立使用全市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登记和安全自查系统,为区镇、街道开展信息化安全监管提供支撑。常态化应用风险报告动态监管系统。(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区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完成时限:6月底)
    2.强化“物联感知”建设。推广智能安全帽、安全带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测系统及自动报警等技防措施,对施工现场“人、机、物”进行实时监控,通过技防手段,及时发现并消除不安全因素。(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区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3.优化“智慧工地”建设。根据《苏州市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内容表(2024版)》,提升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精细度。建立“智慧工地”建设情况与各类评优评先挂钩机制,提升企业做好智慧工地建设的意愿。(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区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完成时限:6月底)
    (四)压实“全员化”安全责任
    1.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施工企业要落实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定期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组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施工企业要加强分包单位安全管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施工企业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各在建工程参建企业要落实项目岗位责任,按照工程规模及合同约定配足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2.严格安全教育。督促工程参建企业认真落实施工现场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严防安全培训“走过场”。对“苏安码”培训机构开展常态化检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随机抽查从业人员赋码和检查班前“晨会”制度落实情况,保证“苏安码”培训到位、岗位风险提示到位。持续深入开展安全宣讲进板块、进企业、进工地志愿服务。对企业“三类人员”开展工伤预防行动。(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区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3.强化履职尽责。要切实发挥企业负责人在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上的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开展企业层面的安全检查,指导项目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标准化自评等工作。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工作职责,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事故隐患,规范填写《安全日志》。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镇街道要重点检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对长期脱离岗位、安全管理履职不力的,要严格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并责令施工企业予以更换。(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区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五)推动安全体系“实体化” 推动施工企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部门,规上施工企业任命安全总监。委派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承担企业所承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负责风险隐患自查及重大事故隐患上报工作。制定落实企业单位安全员岗位职责,统一臂章并上墙公示。(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完成时限:5月底)
    (六)推动“手册化”管理 1.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持续宣贯《江苏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推动施工企业编制企业版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将手册建设更新工作、手册贯彻执行工作纳入企业日常管理、标准化管理范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区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2.落实岗位安全操作手册。制定吴江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及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手册,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农房工程安全管理简易手册。学习宣贯苏州市关于动火作业、塔吊安装(拆卸)、安全带佩戴、中毒或窒息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口袋化操作手册和“一图读懂”式的作业卡,使作业人员能够简单、便捷、清晰、了解操作流程。发挥“三化”管理示范企业引领作用,带头组织编制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及从业人员岗位安全手册,督促施工企业要加强安全手册实操实训,特别对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高处作业人员等重点风险岗位,要加强常态化观察、巡查作业人员操作行为和习惯,及时制止违章行为,纠正不良习惯,压降“三违”现象发生。(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区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操作手册制定,手册执行持续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镇、街道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牵头部门和联络员,对照工作任务及要求,研究细化具体举措,切实抓好推进落实。
    (二)严格过程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镇、街道要加强监管领域内、辖区内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六化”工作开展情况的动态检查、过程检查,持续跟踪问效。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等措施,督促指导各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按要求有序推进,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区镇、街道要积极推动落实“网格化”监督机制,4月19日前报送属地网格划分及对应网格员配置(附件1,网格或网格员如有调整,随时报送调整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于每月25日前报送监管领域内施工企业“实体化”配置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附件2)。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区镇、街道要统筹专业监管力量和网格化监管力量深入实施“六化”工作,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查找不足,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区施工专委办将持续跟踪工作进展,梳理存在问题,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苏欢欢,联系电话:63798769。  
    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