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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冬季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21-12-17 14:33:48     作者 :     来源 :

    吴住建施〔202183

     

    各工程参建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各级关于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根据我区建筑施工实际,现就做好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现场管理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以“防坠落、防坍塌、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等作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重点,加强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高大模板等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重点环节、薄弱部位的监控。施工围挡、办公和宿舍等临时设施要加固加强。易发生坠落事故部位的防护栏杆、盖板和警示标识等应设置规范牢固,防冻、防滑措施落实到位。起重机械做好日常及定期检查维保,安全装置灵敏可靠,保证起重机械使用安全。深基坑工程加强坑边堆载和排水管理,加大恶劣天气时监测频次,遇到险情要立即采取措施。脚手架、模板支架等架体工程的构造措施要齐全,拉撑节点设置牢固有效,确保架体系统的整体稳固性。各参建单位要科学合理安排工期,严格按照施工流程组织作业,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严禁风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结合冬季施工特点,切实做好安全教育活动,明确冬季施工安全注意事项,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

    二、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加强防火宣传教育

    各工程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区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吴住建施〔202169号)要求,落实各参建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重点加强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以及仓库、配电设施等部位的消防安全大排查。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可燃物和危险化学品存放处等部位配备足量有效的消防设施器材。严格执行动火许可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可燃物进行清理,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临时用房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系统和可移动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宿舍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取暖,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备,防止烟气中毒以及火灾等事故。电动自行车应设置集中停放场所,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推广使用智能充电设备。各参建单位要开展以学习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初期火灾扑救、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加大防火知识宣传力度,增强现场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预警信息传达,严格安全应急值守

    各工程参建单位应进一步健全灾害性天气信息预警机制,完善冬季施工安全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器材和责任人,切实提高施工现场安全应急处置保障能力。要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第一时间向所属在建工程项目部传达预警信息,并告知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所属在建工程项目部及时应对各种突发状况。各参建单位要切实加强低温雨雪天气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在第一时间内按规定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四、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强化安全执法力度

    区住建局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全区在建工程项目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全区在建工程落实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突出加强施工现场“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三抢”(抢时间、抢工期、抢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危大工程未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以及冬季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隐患整改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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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