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住建施〔2021〕43号
吴江开发区建设局、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建设局、盛泽镇建设局、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建设局、平望镇建设局、七都镇农村工作和建设局、桃源镇农村工作和建设局、震泽镇农村工作和建设局、同里镇建管办、各街道建管办,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迎“七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住建质〔2021〕22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各区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建筑施工领域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做好“七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重大责任,立即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拉网式”检查,突出对辖区内小型建设项目、农民自建房进行重点排查整治,实现辖区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检查“全覆盖”。
二、严格执行停(复)工要求。各区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危大工程,一律停工整治;对存在问题隐患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整治。停工的项目复工前,相关参建责任单位必须对工程现场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问题隐患整改闭合,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方可复(开)工。
三、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区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对自查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对检查发现隐患拒不整改、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擅自复工的,一律停工并依法从严查处。
附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迎“七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