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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迎“七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21-06-30 10:20:23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 2021-06-28 14:13    来源: 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吴住建施〔202143

    吴江开发区建设局、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建设局、盛泽镇建设局、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建设局、平望镇建设局、七都镇农村工作和建设局、桃源镇农村工作和建设局、震泽镇农村工作和建设局、同里镇建管办、各街道建管办,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迎“七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住建质202122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各区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建筑施工领域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做好“七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重大责任,立即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拉网式”检查,突出对辖区内小型建设项目、农民自建房进行重点排查整治,实现辖区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检查“全覆盖”。

    二、严格执行停(复)工要求。各区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危大工程,一律停工整治;对存在问题隐患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整治。停工的项目复工前,相关参建责任单位必须对工程现场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问题隐患整改闭合,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方可复(开)工。

    三、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区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对自查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对检查发现隐患拒不整改、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擅自复工的,一律停工并依法从严查处。

    附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迎“七一”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6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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