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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申报开始啦

    发布日期 : 2018-03-16 10:16:59     作者 :     来源 :

    2018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申报开始啦!

    2018-02-08 绿色智慧建筑



    为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完善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根据《标准化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的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现开展2018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申报工作。
    有关事项如下☟☟☟
     
    一、立项原则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标准设计制(修)订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发挥标准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建筑品质提升以及工程全寿命周期内的约束引导、桥梁纽带、技术支撑作用,确保与国家、行业标准协调统一,做到科学合理、技术先进、安全适用。通过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促进建设领域科技创新,着力解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鼓励申报单位自愿将有一定应用基础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向地方标准和标准设计转化。申报单位将专利转化为地方标准和标准设计,声明以公平、合理、无歧视为基础,免费许可在实施地方标准时实施其专利的,可优先立项。
     
     
    二、申报范围1、具有强制约束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以及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利用、满足社会经济管理等方面控制性底线要求的工程建设全文强制性标准。
    2、针对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市政基础设施以及绿色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城市轨道交通、智慧城市、海绵城市等重点领域的公益性标准和通用性标准设计。
    3、需要修订的标准和标准设计,以2013年以前发布的标准和标准设计为主,鼓励各相关标准设计分类整合成综合性、通用性的标准设计。
    4、其他当前亟需要编制的标准和标准设计。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请从“江苏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网”(http://www.jscst.cn/KeJiDevelop/)“标准、图集立项申报”栏目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申请表》。(2)网络提交成功后打印一式三份纸质文档,在“主编单位”一栏中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
     
     
    四、申报要求(1)项目申报的内容要完整,理由要充分,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一致。
    (2)现行标准和标准设计修订原则上鼓励原主编单位申报,若是由其他单位申报,应当在单位名称后注明“非主编单位”字样。
    (3)标准设计的主编单位应具备甲级或乙级勘察设计资质。
    (4)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320,纸质材料受理截至日期为2018330
     
     
    五、其他事项(1)经复审需要修订的2013年及以前的标准和标准设计,原主编单位应申报本次修订计划,逾期申报或没有申报的主编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更换主编单位或废止该项标准和标准设计。
    (2)对于不能按期完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达编制计划的主编单位,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项目,原有项目计划我厅将更换主编单位或取消计划。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胥文婷;
    联系电话:025-51868164;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B座4楼412室;
    邮政编码:2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