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层转《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16-09-13 00:00:00 作者 : 来源 :
苏建函建〔2016〕249号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建建管〔2016〕38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部、省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稳妥有序地开展工程总承包工作。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
2.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建建管〔2016〕385号)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