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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延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16-06-23 00:00:00     作者 :     来源 :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市场(工程)处(科):
        因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有关政策调整,相关改革措施仍在制定完善之中,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
    书到期延续工作将作相应的暂停,为不影响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正常使用和执业,现将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
    试合格证书自动延期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到期的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16年12月31日,在此日期前均可正常执业和使用。
        二、“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将自动调整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自行操作。
        三、“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中省监理工程师、省监理员信息未录入、数据不准确的,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辖区内监理企业抓紧完成省监理工程师、省监理员的补录、信息变更及调动等信息维护工作。
        四、2016年8月1日起,“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将关闭人员补录功能,且信息变更、企业名称变更等模块不再承担数据不准确等数据维护的功能,仅作为正常业务办理使用。
        五、对于“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中显示存在多家单位重复注册信息的人员,请务必于2016年7月31日之前完成人员变更、注销等手续。2016年8月1日起,对于仍然存在上述情况的人员,其所有执业资格证书将在系统内予以锁定,且一年内不受理其注册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予以公布,记入信用档案。
        六、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江苏省监理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将委托给江苏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实施,具体事宜由省建设监理协会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