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安装工程优质工程奖评分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15-10-27 00:00:00 作者 : 来源 :
苏州市吴江区安装行业协会
吴安协[2015]1号
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安装工程优质工程奖评分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安装企业:
为提高我区安装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增强工程质量意识,树立装修行业的品牌和良好形象,根据《苏州市吴江区安装工程优质奖评审办法(试行)》的要求,特制定了《苏州市吴江区安装工程优质工程奖评分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吴江区安装行业协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工程 优质 细则 通知
抄送: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吴江区公安消防大队,苏州市吴江区民防局,苏州市吴江区公安科技信息化大队,吴江供电公司,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汾湖高新区建设局,吴江区滨湖新城建设局,盛泽镇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各镇建管所。
苏州市吴江区安装工程优质工程奖评分细则
(试行)
本细则包含的专业:
1、消防设施工程
2、空调制冷工程
3、建筑智能化工程(包含两部分)
4、建筑室内安装工程
5、人防战时通风工程
6、空气净化工程
7、客户变配电工程
8、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本细则根据上级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制订评分办法及等级
1、鉴于工程性质、类别、规模、使用材料、施工工艺等方面差别较大,因此采用标准得分和实际得分法。
2、为便于掌握上的统一,工程总体质量的评定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为拟可评为区优的工程,且可拟申报省优工程,其分值在90分以上;
B级为仅拟可评为区优的工程,其分值在85分以上;
C级为拟淘汰的工程,其分值为85分以下。
查验原则:
1、申报资料缺项者在整改中不能补全的不能进入现场查验;
2、被查项目现场查验发现违反相关验收规范中强制性条款,分值为零;
3、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