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示范监理项目”创建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 2012-08-29 00:00:00 作者 : 来源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苏建函建管〔2012〕589号
关于开展“示范监理项目”创建
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建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省内监理企业:
自2008年全省开展“省示范监理项目”创建活动以来,全省监理管理工作水平明显提升,一批工程项目获“省示范监理项目”称号,并发挥了示范引导作用。为进一步推动全省监理工作深入开展,我厅拟于今年年底召开示范监理项目创建经验交流会。为做好会议筹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示范监理项目”创建论文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论文主题
1、项目监理机构在示范监理项目创建活动中应把握的重点和难点;
2、项目监理机构对各阶段工作自我评价的具体做法;
3、总监理工程师应如何组织示范监理项目创建活动;
4、如何理解示范监理项目创建标准;
5、监理企业对项目监理机构各阶段工作进行考核的具体办法;
6、示范监理项目创建活动对行业发展的积极意义;
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何规范示范监理创建考核工作;
8、围绕示范监理项目创建的其他有关主题。
二、有关要求
1、论文要求观点鲜明、主题突出、内容详实、数据准确,论证严密,对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对策措施表述清晰,能起到探索、交流和引导的作用。
2、组织监理企业积极投稿,评上过省示范监理项目的企业提交的论文不少于1篇,其中省示范、优秀监理企业不少于2篇,字数3000字左右。
3、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示范监理企业创建考核工作,提交论文不少于1篇,并负责通知辖区内的有关监理企业。
4、论文由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并汇总后将电子稿于2012年9月25日前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论文评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论文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汇编成示范监理项目创建论文集,同时选择部分获奖作品编入《江苏建设监理》杂志。论文集将作为年底经验交流会的书面交流材料。高质量的论文还将在经验交流上作大会交流。
联系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蒋惠明、陈莹,025-51868869,51868867。
E-mail:leonchenok@163.com。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